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叫猴拷锟斤拷路锟皆猴拷路锟节碉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通锟斤拷锟斤拷锟教o拷施锟斤拷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
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叫猴拷锟斤拷路锟皆猴拷路锟节碉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通锟斤拷锟斤拷锟教o拷施锟斤拷锟斤拷"的综合答疑列表 | ||||||||
福州市湖滨路卧湖路口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湖滨路卧湖路口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3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款逾期支付的责任,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为了更好的享有和履行本工程的权利义务,请贵单位确认该条款。 答:发包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按原招标文件P50页第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P18页“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增加一条,内容如下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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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湖滨路卧湖路口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湖滨路卧湖路口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3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款逾期支付的责任,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为了更好的享有和履行本工程的权利义务,请贵单位确认该条款。 答:发包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按原招标文件P50页第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P18页“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增加一条,内容如下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