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岐革拷锟斤拷小学锟桔猴拷楼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楼锟斤拷锟斤拷目"的问题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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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岐高洲小学综合楼和体艺楼等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3266 各有关单位: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为80%,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仅6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闽建筑[2013]29号”文,1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优先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不得强制要求施工企业采用现金形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本工程招标文件在投标须知、专用条款及投标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履约担保以现金方式提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质量保证(保修)金应为结算合同价格的2%-5%,且项目规模造价超过1亿以上的,最高不超过结算合同价格3%。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要求保修金1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存及退还办法应按榕建招【2013】38号文相关规定执行,榕建招【2012】32号文及榕建招【2013】2号文已废止。 2、现闽侯县建设工程百宝图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更新至新版本(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特此 招标人:闽侯县竹岐小学学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