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园锟斤拷锟斤拷锟侥o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校锟斤拷锟藉工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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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体育场、二集中体校主体工程 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MJ2013688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就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体育场、二集中体校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1、问:本工程中投标保证金为240万元整。违背了“9部委第23号令”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修改: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建议修改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即按连江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即按连江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当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4、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人:连江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