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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政衙门及学堂复建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第1号)

 

各投标人:

船政衙门及学堂复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0624-13130517),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及招标文件更改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

1、总监的业绩可与投标人的相同,建议业绩证明材料只提供一次即可,并附在《企业业绩一览表》后面,并在《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中备注说明: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已附在《企业业绩一览表》后面。如此也响应国家号召,节能减排。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P13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福建省房屋建筑招标投标管理通知闽建建[2007]20号有关规定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建议最后由中标单位再提供若干份。

答:招标文件P13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投标文件份数”更改为: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副本2份。

3、招标文件要求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注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岗位证。本项目绿地面积22997平方米面积很大,因此建议拟任总监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国注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岗位证,土建类专业职称。也符合招标文件总监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P71P72拟派总监的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的业绩其证明材料是否只要在投标人业绩表或项目总监业绩表中提供一份,其他只作为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按文件要求格式载明。并在投标文件注明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见总监的业绩或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业绩。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现在部分监理人员均持有两证。既有监理岗位证又有安全证或造价证,建议安全员或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可由投标配备的标内监部分理人员兼任。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问持有市级以上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结业证担任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员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第72页中有提到总监的业绩可与投标人的相同,建议业绩证明材料只提供一次即可,并附在《投标人业绩一览表》后面,并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中备注说明: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已附在《投标人业绩一览表》后面。如此也响应国家号召,节能减排。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第71页有提到,须附上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必要时需提供业务手册及相关证明等资料复印件,《监理业务手册》应算业主证明吧,因为《监理业务手册》中的“项目监理机构”已充分体现总监所任职务、且还有竣工验收结论(盖业主公章)及建设单位意见(盖业主公章)。投标文件附入《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应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P11页,16.1“《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且注明的使用时间应涵盖本项目的整个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合理。年度保证金截止日直到20131231,而投标有效期为90天,开标当天至20131231不足90天,所有已交年度保证金的单位都不能使用,故建议:“年度投标保证金只要在开标当日有效就可满足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愿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暂定人民币107.88元)承包上述项目的监理任务。 里面监理费该如何填写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招标文件P13页,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 但在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件中没有说明支付监理预付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请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支付监理人相应比例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 招标文件P46页,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根据工程进度每3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日为当期(即每满3个月)次月的10日前,每满3个月应按当期(即3个月)实际计量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当期相应的监理费,并按当期计算所得监理费的80%支付”由于监理公司每个月要发放员工工资,所以建议将上述正常酬金支付内容修改为“(1)根据工程进度每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日为当期次月的10日前,应按当期实际计量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当期相应的监理费,并按当期计算所得监理费的80%支付。”“(2)在工程交工验收后,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付至监理费的90%;完成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在工程结算报告经审核批复后的56天内,付至经审核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5%”。因为完成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和结算审核不是监理人一家参建单位能解决的事情,可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若干年才能完成。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招标文件P49页,“②如因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或力度不够造成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从工作酬金总额中扣除。”及P57页(三)“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延期的,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其监理费用不增加。如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在计划施工期内完成施工的,则按照合同专用条件数据表所约定的办法处罚。”这样对监理人不公平,有奖有罚才公平,若非监理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可否按“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支付监理人延期费用?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4 招标文件P46页,6.2.26.2.36.2.5不符合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修改为“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5 招标文件P48页(4)“……保修期限为2年”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建议修改为“……保修期限为1年”。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6 建议在招标文件P49页补充条款尾增加一句“上述累计赔偿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7、招标文件P81页:人员最低配备为6人。按照闽建建〔200842号文的标准一般房屋建设工程10000㎡以下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配备为4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604㎡的项目,故此招标文件人员配备的要求太高,建议按照闽建建(200842号文的标准执行,酌情删除人数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合同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可由项目监理部兼任。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8 招标文件P11页,16.1“《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且注明的使用时间应涵盖本项目的整个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合理,年度投标保证金只要在开标当日有效就可满足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更改事宜

1、招标文件P47页第9条“补充条款”第(2)款内容更改为:

2)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应当按下表规定支付违约金。

序号

违约情形

违约责任

1

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或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中任职的

支付违约金15万元/人次

2

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或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中任职的

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

3

监理员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

每人次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

4

因监理人过错,而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

每次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5

监理人未按合同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监理的差错率超过5%,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

每人次按合同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6

在工程质量或合同价款审查中,监理人有重大失误、弄虚作假或伪造签字的

每人次按合同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7

在安全监理中,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监理人管理不力或其他过错

按合同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或经抽查3次未在岗,或未参加工地例会达2次的,均视同未到位。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并按上表第1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有权要求监理人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上述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招标招标文件P74页“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第3条原文为:“经批准变更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条件,并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及总监代表每人15万元,专监每人1万元、监理员每人5000元。”

现更改为:“经批准变更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条件,并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及总监代表每人3万元,专监每人1万元、监理员每人2000元。

3、招标文件P74页“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第4条原文为:“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及总监代表每人次500元,其它监理人员每人次200元。缺勤超过五次的,视为未到位,按下列支付违约金:总监及总监代表每人10万元,专监每人1万元、监理员每人5000元。”

现更改为:“缺勤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总监及总监代表每人次2000元,其它监理人员每人次500元。缺勤达3次的,视为未到位,按下列支付违约金:总监及总监代表每人15万元,专监每人3万元、监理员每人5000元。”

4招标文件P1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投标保证金”第(2)中原文为:“《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且注明的使用时间应涵盖本项目的整个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否则,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未失效,且注明的使用时间应涵盖本项目的整个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若未能涵盖,则投标人应按方式(1)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纪要为准。其他未说明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领取文本文件。网上内容与文本文件不同时,以文本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船政文化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31023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