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截街o拷锟斤拷图路锟斤拷锟藉繁锟斤拷锟斤拷危锟斤拷锟铰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侥"的问题列表 |
关于"锟斤拷锟截街o拷锟斤拷图路锟斤拷锟藉繁锟斤拷锟斤拷危锟斤拷锟铰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侥"的综合答疑列表 |
答疑纪要(1) 各投标人: 现就“福韶街(清图路至清繁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招标编号:闽建咨业[2013]21号)相关内容答疑如下: 问题1、本招标文件未说明是否可以使用年度保证金,按榕建招[2012]32号已办理《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投标人,凭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和长乐市,以下简称“马尾区及七县(市)”)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请代理明确是否可以使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2、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3、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且进度款支付比例为70%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和提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4、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款逾期支付的责任,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为了更好的享有和履行本工程的权利义务,请贵单位确认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上发布。
招 标 人: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