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叫憋拷锟斤拷锟斤拷住锟斤拷锟斤拷锟节o拷B锟截块)2#锟斤拷3#楼"的问题列表 |
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叫憋拷锟斤拷锟斤拷住锟斤拷锟斤拷锟节o拷B锟截块)2#锟斤拷3#楼"的综合答疑列表 |
长乐市保障性住房四期(B地块)2#、3#楼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3]招018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本招标文件未说明是否可以使用年度保证金,按榕建招[2012]32号已办理《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投标人,凭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和长乐市,以下简称“马尾区及七县(市)”)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请代理明确是否可以使用。 答:本招标项目不允许使用年度保证金。 2、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工程的k值为12%,根据规定①建筑工程(含随主体发包的装饰装修、安装、室外总体等工程)5~10%;②市政工程6~12%;③其他工程5~12%。本工程为建筑工程,k值最高为10%,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不符合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实行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2009]18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理按规定变更,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本招标项目约定的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本》P36中16条款。 6、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款逾期支付的责任,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为了更好的享有和履行本工程的权利义务,请贵单位确认该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它 1、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长乐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