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职业锟斤拷专学校锟斤拷锟斤拷实训楼锟斤拷6锟斤拷校锟斤拷锟矫凤拷锟斤拷锟借附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关于"锟斤拷锟斤拷职业锟斤拷专学校锟斤拷锟斤拷实训楼锟斤拷6锟斤拷校锟斤拷锟矫凤拷锟斤拷锟借附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的综合答疑列表

招标答疑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科实训楼等6幢校舍用房建设附属工程(招标编号:FJHL[2013]福第025号),答疑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这个委托代理人跟项目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答:可以

2、本招标文件未说明是否可以使用年度保证金,按榕建招[2012]32号已办理《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投标人,凭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进入福州市(含马尾区、闽清县、闽侯县、永泰县、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和长乐市,以下简称“马尾区及七县(市)”)交易中心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标活动。请代理明确是否可以使用。

答: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不适用本招标项目。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实行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2009]18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理按规定变更,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是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科实训楼等6幢校舍用房建设附属工程,而前附表项目名称是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及附属设施项目,以哪个为准?请代理明示。

答: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科实训楼等6幢校舍用房建设附属工程

5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与投标须知前附表的项目名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科实训楼等6幢校舍用房建设附属工程

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HL[2013]福第025号)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

      人: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宏林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5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