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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六中实验综合楼附属工程

答疑纪要

工程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3194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实行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2009]18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理按规定变更,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本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60%,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本工程的质保金预留比例不符合本规定,请贵单位尽快予以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其他澄清内容

1、本“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第六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3711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