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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心幼儿园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 答 疑 文 件 招标编号:(2012)建融招字第025号 各投标人: 一、现将投标人质疑回答如下: 1. 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实行包工包料的,合同应当约定发、承包双方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根据闽建筑[2009]18号规定 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项条款,请代理明确中标后是否调整,以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误解。 答: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合同条款执行。
3. 本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60%,但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二)规定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本工程的质保金预留比例不符合本规定,请贵单位尽快予以确认!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现将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款中招标人地址修改为:“闽侯县南通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9页“(二)投标函附录”修改如下:
三、本答疑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南通小学学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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