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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综合体育馆建设工程(监理) 答疑文件 招标编号:(2012)建融招字第054号
一、现将有关质疑的回复如下: 问题1、附件3-2 备注内容在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均未提出业绩要求,但是在第五章投标格式附件3-2备注内容中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是否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果不需要业绩证明,附件3-2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中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否可以不填写? 问题2、招标公告与投标文件格式不符招标采购网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及第二章投标须知未涉及业绩要求,但在投标文件格式附表3-2备注中涉及业绩,前后不一致,请明确是否需要业绩? 问题3、请问本项目是否无业绩要求?但在招标文件P42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中又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同类、同等或以上的业绩,请问招标代理是否无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只需填写业绩不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4、招标文件P42页,备注“……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请问同类、同等是否按建设部令(第158号)为房屋建筑工程中一般公共建筑二级?且“……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如优秀项目总监证书、监理业务手册等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项目总监证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中的监理业务手册并非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是有业主发出的。加盖公章是否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问题5、本项目中详细评审并未对总监业绩做出相应的要求,招标文件P42页,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中的监理业绩是否只须填写不用附业绩的相关复印件。 答:本招标项目无需提供总监业绩证明材料,总监工程简历表中无需填写类似工程业绩。 问题6、关于造价监理员 本项目要求提供两个造价监理员,一个建筑工程专业,一个安装专业,请问可否提供一名造价工程师代替两名造价监理员 问题7、招标文件P20要求造价监理员须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其中建筑工程专业1名、安装工程专业1名。请问若配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满足要求? 问题8、招标文件P9页,项目监理部人员中,造价监理员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1名、安装工程专业1名” 须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难道取得土建、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还不满足吗?建议造价监理员“取得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取得土建、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答: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中原“造价监理员”要求为2名现修改为1名,须取得土建(或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取得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1名、安装工程专业1名。 问题9、招标文件P20要求水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无人数及资历要求,且与招标文件P9不一至,P9无水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答:项目监理部人员最低人数及资历要求以招标文件第9页为准。 问题10、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后是否只要附上总监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问题11、招标文件P9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说明(6)“根据榕建招[2011]38号文规定,本次评标,评标委员会仅针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监理项目部其他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按招标文件规定承诺配备,并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但不对此进行评审。”本句话头尾相互矛盾,既然本次投标不对其他人进行评审建议只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职称证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 答:本招标项目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项目监理部人员的评审仅对投标人的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项目总监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监理项目部其他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按招标文件规定承诺配备,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12、招标文件对总监的资格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还是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第18页及第40页有提到省注也可) 问题13、因为本项目工程建筑面积24200㎡,按照建设部令158号文界定此项目为“一般公共建筑”二级且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总监为省级及以上,按闽建建(2007)20号文规定拟任总监只须具备有效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建议做相应修改。 问题14、招标文件P9页,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高级职称,根据《榕建招[2011]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一)“……特殊工程(标志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复杂且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工程以及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程)可设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和专业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中,对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由于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套用房屋建筑工程类别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二级,不属于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复杂且施工技术要求高的工程,建议工程师职称即可,建议总监理工程师的“高级职称”要求修改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总监要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题15、招标文件P9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要求17人太多。按闽建建[2008] 42号文件,一般房屋建筑工程20000㎡-30000㎡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配备为6人,建议删减人数。当今是讲究效率的年代,希望不要搞人海战术。 答: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中:“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2名,现修改为1名; “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2名,现修改为其中水电工程专业1名,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名; “安全监理员”要求2名,现修改为1名; “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通信监理员”各1名,现予以取消。 问题16、招标文件P13页,12.3(1)“计费额为本工程中标造价”,不合理,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中规定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建议计费额修改为按工程总投资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本项目若非监理方原因造成工期延期,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支付监理人延期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招标P32页,“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工作中如果失职造成损失,其承担的赔偿金按:直接经济损失部分的造价×受损失部分的相应收费金额比率。”不符合国家有关条款,是否可更变为“质量责任赔偿费(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质量责任赔偿费=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9、招标P32页,第三十九条“监理费支付:2、在工程完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完整档案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本项目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只付至70%太少了,一般项目进度款都付至监理费总额的80%,建议修改为“监理费支付:2、监理服务费用以每月工程进度款为计算基数。在工程完工验收并向招标人移交完整档案资料前分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否则投标人在工程施工验收前都拿不到监理费,这不合理。 答:招标文件第32页第三十九条监理费支付第2条修改为“监理进度款每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分别为次月的中旬。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调整后的监理费用按照所监理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比例分次支付至70%。监理费经财政审结后6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经财务审计后付清。” 问题20、招标文件P33页,建议在附加协议条款最后增加一条“上述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P9页,机电设备专业监理员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名”,此处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是否包含说明(4)中的“机电”专业? 答: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中“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名”包含说明(4)中的“机电”专业。 问题22、招标文件P31页,第四条 2(1)“……协助审核勘查方案、施工图和设计概算,将设计缺陷解决在施工之前,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全面优化设计。协助委托人拟定设计、勘查合同不合理”,建议删除 “设计文件核查、项目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复核”,因为这些工作在监理人进场前已结束,而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这些也不属于监理人的工作范围。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无上述建议删除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9页、第20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后增加注释:(1)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拟派驻项目监理班子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2)本招标项目仅对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进行强制性资格审查,项目总监应提供各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对其它现场管理人员仅提出资格要求,但不进行强制性资格审查,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3)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应按上述规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但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中标人在中标后7日内将相关人员岗位证、资格证、职称证等资格复印件送招标人备案并进行原件核对验证,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9页、第20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中说明“(4)房建、机电、通信工程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则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上仍未注明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房屋建筑工程、工民建、土建、建筑、结构等专业均符合 “房建”专业要求;机电工程、机电安装、水电、电气、暖通、给排水、设备等专业均符合“机电”专业要求;通信线路工程、微波通信工程、传输设备工程、交换工程、卫星地球站工程、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本地网工程、接入网工程、通信管道工程、通信电源工程等专业均满足专业“通信工程”的要求。”修改为“(4)房建、机电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则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上仍未注明专业的,则以学历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房屋建筑工程、工民建、土建、建筑、结构等专业均符合 “房建”专业要求;机电工程、机电安装、设备等专业均符合“机电”专业要求;水电、电气、暖通、给排水等专业均符合“水电安装”专业要求。 3、招标文件第32页第三十九条监理费支付第2条修改为“监理进度款每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分别为次月的中旬。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调整后的监理费用按照所监理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比例分次支付至70%。监理费经财政审结后6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待缺陷责任期满且经财务审计后付清。” 4、招标文件第42页“附件3-2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删除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表格部分。 5、招标文件第44页“附件3-4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增加关于总监有无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1)在本招标工程以外的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总监系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对于中标通知书中未载明总监或直接发包且无中标通知书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总监系该工程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总监,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 (2)变更有在建工程的总监,作为拟派出的总监的,须在变更满一年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书面函件和已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总监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变更日期以变更备案日起算),并在投标文件《总监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第9页、第20页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中原通信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通信监理员原配备要求各1名,现予以取消。 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若需要配备该专业人员,中标人单位具备该专业人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核实后,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上岗到位。若投标人单位无此人员的,允许外聘该专业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若中标人未能提供该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扣除监理费5万元作为违约金。 三、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