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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暨连江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62页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需对通用本第44页第6.1.10条款:“不存在投标须知第4.3条款规定的情形的”进行承诺: 承诺函:
这个加哪后面,请明确。 答: 加在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其他资料. 2.请问发报价是多少? 答: 投标人应以”发包价为预算审核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10%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10 %)+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进行投标报价.
说明: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连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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