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叫憋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路一锟节癸拷锟斤拷锟斤拷沙锟斤拷锟斤拷锟较憋拷锟侥讹拷施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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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滨江滨海路一期工程

三沙湾至南北澳段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第1号)

 

各投标人:

长乐市滨江滨海路一期工程三沙湾至南北澳段施工监理(招标编号:0624-12130471),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和招标文件的更改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根据福建省水利厅文件闽水建设【200744号文规定“我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资格预审(或后审)条件中,将相应增加省外入闽企业须持有有效的的《省外入闽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的要求,未进行信用登记备案的省外入闽企业不得进入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与招标文件中“如尚未取得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有效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两个月内根据项规定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完成信用档案登记。”不一致!请问未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备案,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但尚未取得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有效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的监理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中第12点的要求。

2、请问(市政公用工程、路桥、市政、土建、给排水)等专业是否符合(道路工程专业和桥梁工程专业和给排水专业和路面工程专业)或者说道路工程专业、桥梁工程专业、给排水工程专业、路面工程专业包含哪些专业?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3、招标文件中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道路、桥梁、给排水及路面工程各5名,可目前建设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都是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道路、桥梁及路面专业应归属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应归属机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可以职称证或毕业证的专业来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请给予明确,谢谢!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4、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只有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需加盖联合体双方的印章,其余都是由主办方盖章?请给予明确。谢谢!

答: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以下资料需要以联合体各方共同署名并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申请书

投标函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以下资料需要根据联合体实际情况由联合体各方各自署名并盖章:

在榕备案承诺书

水利工程信用备案承诺书

其余的投标资料都由联合体主办方署名并盖章。

5、国注证过期了,提供受理单和之前的复印件是否可以。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关于安全监理工程师: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和C证是否满足条件。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执业证是否满足条件。若国家注册安全监理工程师执业证满足的话,专业是以监理注册证为准还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为准,还是其一为准。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7、招标文件P76页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具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专业,因目前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没有注册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专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均属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给排水工程属于机电安装工程或机电工程,请招标代理单位给予修改相关专业。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8、招标文件P76页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并具备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岗位证,请问若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并具备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或市级以上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结业证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否符合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9、福建省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证是否都满足专业监理员要求,请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10、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资格证书证号是否指注册证的注册号。

答: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注册资格证书证号”是指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11、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是指:长乐市滨江滨海路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还是指:长乐市滨江滨海路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长乐市交通运输局。

答: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长乐市滨江滨海路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长乐市交通运输局。

12、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是否应为: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岗位证。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13、招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监理单位履约承诺书等中的投标单位是否只填写主办单位的名称,只加盖主办单位的公章,还是要分别填写。

答:详见第4条答复。

14、请问持福建省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是否都满足监理员的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15、人员配备部分除了水利水电部分,其他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是否也可由联合各合作方共同配备。

答: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范围,配置各自负责的分工范围内的相关人员。如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一方负责配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监理的一方则负责配置市政基础设施监理人员。

16若两个月内没有备案成功,是否算废标?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7、请问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的话,投标人填写主办方的名称,还是填写联合体名称?

答:详见第4条答复。

18、请问联合体参加投标,标书中联合体名称要如何填写?

答:联合体名称应填写为“某某和某某组成的联合体”。

19、根据闽建建[2007]20号文规定:一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包括全国和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委托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担任中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中途不得更换。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将更换情况报监管部门备案。被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不得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活动(因项目本身原因无法按期开工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除外)。在省外已担任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视为已担任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杜绝监理企业中标后变更总监再去投标,但不限制非投标项目的总监参加项目投标。“招标单位要求投标人承诺无在建的要求”违反福建省建设厅规定,闽建建[2007]20号文不限制已担任直接委托项目的总监或担任专监的拟派总监参加投标,如担任私人房地产公司直接委托项目的总监就可以参加投标。

投标前已担任直接委托项目的总监或担任项目专监的总监投标,只要在中标后且在签订合同前变更已担任的职务,投标人拟派总监可视为只担任一个项目。

因此,要求总监无担任项目的总监或专监承诺是非法的,应改为承诺无担任中标在监项目总监(不含三个月未开工项目)。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0、招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除一项专监需水利部颁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另一项监理员需具有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委托的中介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利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颁发的监理员资格外,其余的专业要求是否都是用省注或国注注册的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因省注及国注岗位证的注册专业都是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是否可直接用省注或国注的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用职称证或毕业证的专业来满足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21、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求省注或国注监理工程师,其中一名要求专业水利水电,可否用注册证市政公用工程,职称证或毕业证专业水利水电来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请给予明确谢谢!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22、招标文件第3页“本项目施工监理收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计算的施工监理收费基价×60%计取,下浮系数:40%,”不符合国家和省厅有关文件规定,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监理费最多下浮20%,建议按国家和省厅有关文件修改。此外,招标文件第402“本项目市政工程质量还须达到福州市优良工程(“榕城杯”奖)标准”,按省厅闽价房[2007]273号文,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市优质工程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基础上上浮10%,本项目的监理费能否按省厅文件执行。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3、招标文件第12页条款号33.1中“4、工期延期,不另增加监理服务费”和第43页第三十二条“工期延期,不另增加监理服务费”,而招标文件第45页“62)如因监理人未履行监理职责或力度不够造成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处罚款1200元人民币,从监理费总额中扣除”,建议改为“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有奖有罚才公平合理。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招标文件第12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证金”,而第32页第九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不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请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支付监理人相应比例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照招标文件和本答疑纪要要求执行。

25、第35页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并按承包人赔偿金额的10%向委托人赔偿”,这与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二十七条不符,建议修改为“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答:按照招标文件和本答疑纪要要求执行。

26、招标文件第36页第三十三条“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不额外支付监理费用”建议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十二条“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来执行。

答:按照招标文件和本答疑纪要要求执行。

27、招标文件第39页第四条“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8、招标文件第43页第二十七条“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10%”, 建议按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十六条“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9、招标文件第43页第四十条2、监理费用的支付“(1)根据工程进度每3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日为当期(即每满3个月)次月的10日前,每满3个月应按当期(即3个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当期相应的监理费,并按当期计算所得监理费的80%支付。当期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本项目当期3个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监理服务收费合同价总额×80%;(2)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并完成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在工程结算报告经审查部门审核批复后的56天内,根据实际结算造价调整监理酬金并支付至95%”,因为监理人员每月都得发工资,另外,众所周知,项目结算审核繁杂,何时财政局审核并批复是个未知数,建议修改为“根据工程进度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日为次月的10日前,按本工程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当月相应的监理费,并按当月计算所得监理费的80%支付。当月应支付的监理服务费=(按本工程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监理服务收费合同价总额×80%;(2)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结算资料等)审查付至监理费的90%,在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结算报告经审查部门审核批复后的56天内,根据实际结算造价调整监理酬金并支付至95%”。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0、按闽建建[2008]42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模在>50000万元以上,工程每造价每增加20000万元,应增加监理人员1名,即配备14人足矣,而本招标项目要求项目监理部人员最低配备27人,建议按省里的文件执行,删减人数。当今社会讲究“精简机构”,而不讲究“人海战术”。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31、根据闽建【20118号文,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均已更换新证,新证“给排水专业”的注册专业统一为“机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应注册专业统一为“机电安装工程”,请问, “机电工程”专业的福建省注册人员和“机电安装”专业的国注,可否满足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的要求?同样,新证已无“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相关专业”,注册专业统一为市政公用工程,请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省注或国注,是否满足“道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桥梁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路面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32、安全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并具备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岗位证”,建议修改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或具备有权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证或安全岗位证”,且监理岗位证专业不限。此外,福州市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结业培训证书是否满足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1”。

33、长乐市滨江滨海路一期工程三个子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三个项目分三天开标,但因为同一投标人只能被确定为一个子项目施工监理的中标人,为了节省人力、物力,建议招标代理安排在同一天开标,按标段的监理费大小,由大到小依次进行开标,相应附上每个标段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报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投标文件三个标段做一套就行了。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4、招标文件P72页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1.           (主办方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此处联合体名称是否为两家联合体单位名称。

答:是。

35、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为主办方,水利工程监理乙级为联合体成员,请问招标代理单位水利工程信用备案承诺书是盖投标单位主办方还是联合体成员公章。

答:详见第4条答复。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细则》中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最低配置数量及要求”表以及相关要求有所更改,具体更改详见本答疑纪要的“附件1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标准条件》全部引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的“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内容,如有与《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的“第二部分标准条件”内容不同之处,均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的“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内容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件”增加以下条款:

“第九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不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完工时限和安全要求,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并按承包人赔偿金额的10%向委托人赔偿。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以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不额外支付监理费用。”

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12726上午900(北京时间)”。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纪要为准。其他未说明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领取文本文件。网上内容与文本文件不同时,以文本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长乐市滨江滨海路洋屿港疏港路至南北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长乐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2718

 

 

 

 


附件1

项目监理部人员最低配备数量及要求

监理岗位

名称

招标文件最低配置数量及要求

人数

资格

执业证书注册专业

职称证书专业

职称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道路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师及以上

其余项目部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培训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投标时均无需提供

1

桥梁工程相关专业

1

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

1

路面工程相关专业

1

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水工建筑

/

工程师及以上

1

机电设备安装

安全监理工程师

2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

工程师及以上

1

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水工建筑

/

合同计量专业

监理工程师

1

具备国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

/

工程师或经济师及以上

监理岗位名称

人数

资格

专业

职称

专业监理员

6

福建省地级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或监理培训证

市政公用工程

技术员及以上

3

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

/

说明:

项目监理部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职称等级以职称证书上标注的等级为准。

项目监理部人员年龄须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均应为合格有效的;证书上有关于年检、有效期内容的,须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上表中对项目监理部人员的人数、资格、职称的要求为招标人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本表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余项目部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培训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无需提供

关于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的认定办法: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以监理执业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

投标人拟配备的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兼职(即各专业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兼任其他专业职位),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的,其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