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尾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路一锟节癸拷锟斤拷"的问题列表

关于"锟斤拷尾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路一锟节癸拷锟斤拷"的综合答疑列表

JZ招字[2012]008

各有关单位:

马尾区宏脉路一期工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该工程规模大,考虑该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工程履约担保可否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中的规定,履约担保是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7.2.2款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P18页规定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应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望招标人取消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件第十一条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本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7.3.32)款对工程进度款延期未按该文件执行,请招标单位确认。

 答: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在一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超过一个月后就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

 5、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件第十一条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款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规定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本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17.3.32)款对工程进度款延期未按该文件执行,请招标单位确认。

 答:按照本答疑纪要的第4条执行。

 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通知方式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3894047,更改为:退还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3984047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特此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274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