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尾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业园锟斤拷锟街癸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目锟斤拷锟斤拷平锟斤拷锟斤拷锟教o拷锟斤拷一锟节o拷"的问题列表

关于"锟斤拷尾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业园锟斤拷锟街癸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目锟斤拷锟斤拷平锟斤拷锟斤拷锟教o拷锟斤拷一锟节o拷"的综合答疑列表

马尾船政(连江)船舶工业园区钢构工程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第一期)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马尾船政(连江)船舶工业园区钢构工程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第一期)(招标编号:0624-12130232),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和招标文件的更改事宜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的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内容更改为:“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专业承包企业不作此要求);”。

2、原招标文件中的“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内容更改为: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专业承包企业不作此要求)

3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P22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说明(2“中标人应承诺上述人员在中标后按照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完成备案并且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删除。

 

5、原招标文件P65页“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承诺函(格式)”更改为:“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承诺函(格式)(不适用)

6、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49下午163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12491200,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更改为2012491700起。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领取文本文件。网上内容与文本文件不同时,以文本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福建华闽海洋船舶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2331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