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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锟斤拷占锟斤拷锟角拷锟斤拷锟阶≌★拷锟斤拷锟绞╋拷锟斤拷锟"的综合答疑列表

JZ招字[2011]047

各有关单位:

首占村拆迁安置住宅小区(施工)工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投标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答疑纪要。

一、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考虑该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主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提供预付款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请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该项工程履约担保为10%,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P18页规定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5、不向XX单位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和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书“XXXX单位(招标人)”。其中“XX单位”和“XXXX单位”是否要改成“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

答:相应修改为“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

4、汇款凭证上面是写招标编号,是否要改写工程名称。

答:汇款凭证上请注明“榕JZ招字[2011]047号投标保证金”

二、针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1、本项目造价编制说明中信息价说明有误,现明确为:“材料价格参照《福建工程造价信息》福州市20115月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价,机械台班按《2011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特此

 

 

招标人: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11018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