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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世家(施工)补充通知(1)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1034)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鼓楼世家(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请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该项工程履约担保为10%,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P18页规定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与履约担保相同。 回答:招标文件通用本已对工程支付担保进行了详细描述。 2、本工程履约担保可否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中的规定,履约担保是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回答:履约担保形式更改为:履约担保可以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已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地区,可采用已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的履约保函。。 3、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主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提供预付款金额。 回答:按原招标文件规定。 4、P69页第3点,其他资料中按前附表第13项要求附相关资料。如这些资料已经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其他附表中已附过,需要重复再附一次? 回答:相关证明资料的只需附上一份,无需重复提供。 5、招标文件P87页,要求投标人在商务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电子印章,但预算部份是无法加盖电子印章的。是否改为,商务标除预算部份加盖电子印章。 回答:xml格式的投标报价电子文件无需加盖电子印章。 二、招标文件补充与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3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项有误,现修改如下: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 10.1.1 工程预算造价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优良工程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检测费金额 1、环境保护费:27327.69元 2、文明施工费:267823元 3、安全施工费:269673 元 4、临时设施费:305163元 5、优良工程施工增加费:0元 6、大型机械检测费:10000元 注:本表数据与控制价不符时以控制价中载明的数据为准。 三、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规定。 请投标人关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 招标人:福建海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4号海都大厦四楼 电 话:0591-88063732 传真: 联系人:李宁 邮编:350003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 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19706 联系人: 小何、林都 日 期:201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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