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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0141-2

各有关单位:

由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州三江口高级中学(暂名)二期工程,答疑纪要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投标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做出如下澄清。

问题1、为何此项目跳过最新的省级预选承包商名录只使用《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施工企业,是否设置门槛排斥其他投标人,违反了公平原则。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同一项业绩?

答:投标人业绩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项业绩。

二、招标文件P38合同专用条款第17.2款预付款内容修改为:

17.2.1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式:预付款额度为合同价的10%,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预付款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予以支付。

17.2.2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预付款在工程实际完成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1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1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工程实际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60%时扣完。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福州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1826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