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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广场南路(长莲路-占前路)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一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长乐市广场南路(长莲路-占前路)道路工程(招标编号:FJJL2011-ZB054)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本P55页工程预算造价编制依据修改为: (1) 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设计的《长乐市新区广场南路(长莲路至占前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500-2008、《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版)、《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3)税金按3.445%计和劳保费暂按甲类计。 (4)闽建筑[2004]8号关于颁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的通知、闽建筑[2005]15号关于利润率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05]25号关于企业管理费率调整的通知、闽建筑[2007]11号文发布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07]1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9]3号文关于取消定额测定费的通知、闽建筑[2010]43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5)材料价按长乐市2011年3月份综合材料价格、机械台班按2011年福建省第1季度机械台班费用计。 2、招标文件专用本P63页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根据财审意见修改为: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招标文件专用本P26页9.1.1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预算造价的综合单价根据财审意见修改为:
4、招标文件专用本P26页9.1.2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及其预算造价的费用根据财审意见修改为:无要求 5、招标文件专用本P26页9.1.3工程预算造价中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优良工程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检测费金额根据财审意见修改为:
6、招标文件专用本P26页9.1.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 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预算造价的单价根据财审意见修改为:
7、本工程审定的预算造价为35429950元。 8、投标人应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在2011年6月16 日16:30前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领取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本补充通知。逾期未领取的可与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87877600-660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9、本招标项目长乐市广场南路(长莲路-占前路)道路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1]107号批准建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长乐市广场南路(长莲路-占前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1]25号批准建设。 10、由于现场土方发生变化,实际的土方量应以进场施工前重新进行实测为准。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向招标代理索取本通知文本文件,也可以上网下载www.fzztb.org、www.fjbid.gov.cn。
招标人:长乐市建设局、长乐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