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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教学大楼 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部分: 一、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修改为: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马尾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35001616507052508878 汇款凭证上注明“福州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教学大楼投标保证金 ”。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10年 12 月 1日9时30分修改为:2010年 12 月2日9时30分。 三、招标文件P15页“承包人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还应按照以下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承包人应按如下约定向发包人交纳赔偿金: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每人次5000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和材料员、机管员、试验员,每人次2000元人民币”。修正为:“承包人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还应按照以下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承包人应按如下约定向发包人交纳赔偿金: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和材料员、机管员、试验员,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文件P35页增加“25补充条款:承包人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的规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14号)《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见》(榕政综【2006】209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若有拖欠,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直接代予支付,并按拖欠工资额的2倍处以违约金”。 五、招标文件P59页附表15承诺函修正如下:
承 诺 函 致:(招标人) 我(姓名) 系(投标申请人)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福州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教学大楼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及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如我公司为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我公司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均是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我方经发包人批准同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的,愿按照以下标准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和材料员、机管员、试验员,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现场管理人员缺岗处罚愿从工程款中扣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缺岗按每人天罚1000元,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和材料员、机管员、试验员缺岗按每人天罚500元。 4、我单位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14号)《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意见》(榕政综【2006】209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若有拖欠,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直接代予支付,并按拖欠工资额的2倍处以违约金。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六、我公司已收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布的本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电子光盘(榕开财评[2010]187号),各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前往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东门)行政楼1层)索取本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电子光盘。 七、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8884384元,工程预算造价编制依据:详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布的控制价审核说明。本招标项目发包价为¥ 8199075 元。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详见后附表: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专学校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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