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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祥和小区廉租房1#楼及商品房1#楼工程 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27页第4.2条款中,关于履约担保退还时间更改为: 主体施工至±0.00后14天内退还50%,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4天内再退还30%,余2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二、控制价部分 1、本项目招标工程控制价为 36564730 元,其中,廉租房1#楼为 21651507 元,商品房1#楼为 14913223 元。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5、7项内容补充如下:
三、问题与答复: 1.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不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提供预付款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2.问:根据闽建筑[2009]18号规定: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招标文件P53页,价格调整钢筋按10%,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第35页中规定,双方约定的主要材料和价格风险的幅度更改为:
招标人:连江县建设局、连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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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祥和小区廉租房1#楼及商品房1#楼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工程清单及控制价已经完成审计,请各投标人于2010年11月23日到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领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2#楼6层
联系电话:0591-87667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