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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高速东出口城区北岸连接线一期道路工程答疑纪要

闽正茂支[2010]招字第092-1

 

1. 问:保证金用途,由于电汇单用途栏空格有限,本项目工程名称较长,是否给予简写,如何简写,请明确?

答:保证金用途能体现为“一期道路工程”施工保证金即可。

 

2. 问:投标须知前附表20条款投标保证金关于投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所持相关凭证:“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要有银行账号)”如何获取?

答:“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要有银行账号)”更改为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

 

3. 问:投标须知前附表23.5条款关于密封和标识,通用本里没有统一的封包封面,是否给个统一的封面格式,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 投标须知前附表37.1条款“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等措施费不再调整,并按发包价中相应费用包干使用”不参与K值下调与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本工程项目的控制价57114025元×(116%)=47975781元”相矛盾,请明确?能否给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具体数据表?

答:“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等措施费不再调整”更改为:“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等措施费需调整,并按相应费用乘以(1K)计算”。故与本工程“发包价=本工程项目的控制价57114025元×(116%)=47975781元”不矛盾。

 

5.问:“评标时,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余项目经理部人员要求只要人数满足要求即可,其余不做为评审条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不需要提供其它人员的相关资料”与“但其它人员的专业、岗位、人数填报应满足上表最低要求。”请问:做资格标的时候还需要附除项目经理外的其它人员的职称、专业、岗位证书等复印件吗?请明确?

答:除项目经理外的其它人员不需要提供其它人员的相关资料,但其它人员的专业、岗位、人数填报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问: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附表14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说明表,备注:“(2)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在榕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手册》(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含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并附在本表后面。”由于备案手册里涉及的内容页数太多,能否给出具体需要附的资料复印件?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专用合同条款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无”请明确有无预付款保函?投标函附录中预付款保函金额该如何填写?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问: 投标函附录中19.7条款保修期限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该如何填写?

答:根据招标文件19.7条款规定“保修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未规定的按两年。”。

 

9. 问:公告栏里的招标项目名称怎么跟投标须知前附表里的项目名称不一样呢?招标项目名称:永泰高速东出口城区北岸连接线一期道路工程,投标须知里项目名称:永泰县实验小学(樟树坂)排水箱涵工程,请问到底是哪个工程名称?

答:本工程项目名称为“永泰高速东出口城区北岸连接线一期道路工程”。

 

10.问: 现场管理类人员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职称证上的专业都要求是市政专业的吗?

答:根据招标文件6.1.8条款规定,拟派出项目经理“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

 

11. 问: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二)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80%,主高于同期应付工程价款的9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提供预付款金额。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2. 招标文件54页参考品牌,在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给出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请问投标人是否自行从《福州市建设项目使用地产材料推荐目录》中选择?请明确?

答:关于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投标人自行从《福州市建设项目使用地产材料推荐目录》。

 

    13. 问:按照我省发包价依据闽建筑[200916号文规定,发包价=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x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甲供材料费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检测费,应按有关规定计算;(3)规费和税金,其费(税)率应按有关规定计算。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计算的发包价为控制价X1-K),把不可竞争项目的造价也相应的下降了,不符合以上规定,请相关部门是否重新计算本工程的发包价。

答:发包价的计算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14.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更改如下:

由“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更改为“永泰县县委党校四层小礼堂(樟城镇北门路67号)”。

15.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如下:

由“20101122930分”更改为“20101124930分。

 

 

招标人:永泰县建设局

招标代理公司: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01116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