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较讹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桔革拷锟届安锟矫凤拷锟斤拷目锟斤拷锟届及锟斤拷疲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斜辏"的问题列表 |
关于"锟较讹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桔革拷锟届安锟矫凤拷锟斤拷目锟斤拷锟届及锟斤拷疲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斜辏"的综合答疑列表 |
南二环景观改造安置房项目勘察及设计 重新招标答疑纪要 闽建价咨(2010)047号 各投标单位: 现就南二环景观改造安置房项目勘察及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J2010334-1号)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一、有关投标人的问题澄清解答 1、问:本次投标,因为总平面是规划局已批过的总平,包括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指标,请问本次投标,总平的停车指标是按照标书中规定的户型比例重新计算还是直接按照原规划局批过的停车指标? 答:总平面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指标可按标书中规定的户型比例重新计算; 2、问:总平面中的场地高差是否可以重新调整? 答:总平面中的场地高差可以重新调整; 二、取消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8页第七章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的其他资料为中第(3)条内容,即取消“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由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单位(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附表9后面。(由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开具的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中)”。 三、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供“由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开具的中标候选人单位(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
招 标 人:福州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