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省锟斤拷锟斤拷锟叫诧拷山锟斤拷锟截凤拷税锟斤拷职锟剿帮拷锟斤拷墓锟斤拷炭锟斤拷锟斤拷锟狡o拷锟斤拷锟斤拷锟叫标)"的问题列表

关于"锟斤拷锟斤拷省锟斤拷锟斤拷锟叫诧拷山锟斤拷锟截凤拷税锟斤拷职锟剿帮拷锟斤拷墓锟斤拷炭锟斤拷锟斤拷锟狡o拷锟斤拷锟斤拷锟叫标)"的综合答疑列表

榕市建安招2010022-11

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办税中心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项目,针对投标人质疑的问题以书面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购买凭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问题1:用地临道路两侧是否需要再退让5m。由于用地有限,退让5m后主楼面积变小,无法达到项目要求所需容积率。

答:请各投标人按《关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办税中心项目的规划指示函》榕规地(200915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问题2:该地块位于地铁一号线范围内,其可能对该项目建筑造成影响,请提供地铁一号线的具体位置。

答:目前无法提供地铁一号线的资料,暂按不影响考虑。

问题3:请提供《关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办税中心项目的规划指示函》榕规地(2009154号文件。

答:请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问题4:项目要求与仓山区国税大楼相协调、呼应。因国税大楼未建成,不能了解国税大楼的具体风格,能否提供仓山区国税大楼的效果图及总平面图?

答:目前无法提供仓山区国税大楼的资料,待投标人中标后优化方案再做调整。

问题5:地下室是否需做人防?

答:是。

二、请尚未领取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副本封面的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0329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