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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配套三期 (浦下岛、堤外地块)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09048 补 充 通 知(1) 福州市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配套三期(浦下岛、堤外地块)绿化工程(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09048)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招标项目的名称为:“福州市东部新城会展中心周边配套三期(浦下岛、堤外地块)绿化工程。” 2、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37.1(6)条,原文删除,修改为:“本工程的日常绿地养护期为12个月,其中成活期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6个月。养护期(一年)内,苗木出现死亡的需由承包人补植,且死亡苗木养护期顺延,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的发包价中。” 2、履约保证金递交的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中标人应按照上述时间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4、投标人持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到福州市杨桥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15层1516室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领取本补充通知(1)的文本文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