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铰达拷危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目锟斤拷一锟节o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的问题列表 |
关于"锟斤拷锟斤拷锟铰达拷危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目锟斤拷一锟节o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锟"的综合答疑列表 | ||||||
答 疑 纪 要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09242 各有关单位: 由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杨桥新村危房改造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答疑纪要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做出如下澄清。 问题1: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建筑专业负责人? 答: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设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与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相互兼任。 问题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1.3.(3)条款与第17.1条款内容矛盾,计算机文件(电子文件)是否要提供,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P1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1条款“投标文件份数”修改为:“资格审查文件:壹套正本 ,叁套副本。商务文件:壹套正本 ,叁套副本。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壹套正本 ,柒套副本。技术文件(展示图):壹套。其他技术文件(电子文件):提交壹套。” 问题3: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8.1条款“资格文件、商务……按照本须知18.2、18.3和18.4……”,此处的“本须知”是否应为“通用本”,“本须知”中未见18.2、18.3和18.4条款。 答:是指通用本第18.2、18.3和18.4条款。 问题4:关于技术文本的包封封面,按通用本P15的第18.4.(4)条款规定,技术文本的正本内层包封、副本内层包封及外层包封应有招标人提供,但本项目未提供该包封,是否由投标人按通用本的格式自行打印? 答:招标文件P15“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修改为:
问题5:关于技术文件的正本封面,招标人未提供,投标人是否按专用本P15的要求自行设计? 答:按问题4的回答执行。 二、招标文件P43第3点修改为:“投标人在设计时必须符合“杨桥新村危房改造总平面规划图”一期的技术经济指标表,可参照总平面规划图上的设置,同时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设计时自由发挥、提出更多方案,对本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图进行优化设计。”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