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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闽小区三期B标段(9#-19#楼及地下室)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闽乾坤招[2009]040-2号)

现将金闽小区三期B标段(9#-19#楼及地下室)工程(招标编号:闽乾坤招[2009]040-2)招标的答疑及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现将金闽小区三期A标段(1#-8#楼)工程(招标编号:闽乾坤招[2009]040-1)招标的答疑及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P47页中(一)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变更为:“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除“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引起的价款调整以及钢筋、水泥材料价格市场变动超出约定幅度”外的所有因素均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考虑风险范围内的风险因素并计入投标总价中。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变化;定额取费标准调整、各类政策性规费调整;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经工程量清单核对后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

2、原招标文件P47页第1.2.1款变更为:“当钢材的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水泥的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约定幅度以外的,其超过约定幅度的部分,按实调整,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3、原招标文件P47页第1.2.3款变更为:“材料差价的确定: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预算价时所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为“基期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按《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各设区市主要材料综合价)为“报告期价”,计算差价,其中钢材当月的材料差价=[|(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5%]×基期价,水泥当月的材料差价=[|(报告期价-基期价)|÷基期价×100%-10%]×基期价。”

4、原招标文件P47页第1.2.4款变更为:“材料价差额确定:材料价差额=材料差价×材料用量×(1+税率)。按月计算,项目竣工结算时汇总,计算主材价差金额。”

5、按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闽建筑【200918号文,本工程人工费按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091016日上午900,其余按招标文件。

 

 

招标人:福州鑫居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928

                               该项目答疑时间已过,不能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