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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道山路东段(澳门路-八一七路)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均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报告(榕财投评[2009]2138、2139号)为准。上述文件请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领取。 1.1工程控制价:2748150元;本工程K值=7% 1.2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2573781元 2、问题:为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望贵司预付款能按以下文件规定给予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考虑该工程规模、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无主材调整幅度是否有误?根据闽建筑[2009]18号工程建设施工发包应当遵循风险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应当按新规范明确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风险承包幅度,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其他主要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以内;人工费按我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题:该招标文件主要品牌体现在P50页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中,分布较广 ,不利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是否修改为不需要提供品牌。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执行。答:投标人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品牌,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