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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价咨(2009)042号
福州岳峰北路、金洲南路和上下店路延伸段道路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现就福州岳峰北路、金洲南路和上下店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榕市政[2009]招056号)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1、问:“路桥或市政专业”是否包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路桥专业、市政专业”? 答:包含。 2、问:招标文件中“安装专业”是否包含“电气或水电专业”? 答:包含。 3、问:本项目监理人员职称是否以职称证为准? 答:是。 4、问:本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人数为16人(总监1人,其他监理人员15人),本项目建安造价为4700万元,配备15人是否有必要?请酌情删减人数。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5、问:招标文件P51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工作履历表说明2“本表后应附上该人员的身份证……,并提供原件备查。”除总监外,建议取消其他人员附入身份证复印件。 答:须提供拟投入的监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除总监外,其他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备查不做要求。 6、问:若现行的竣工验收证书上无法体现拟任总监所担任的职务,投标人除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外,另外提供监理业务手册来加以补充说明,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 7. 问:招标文件P19第28.2.1评分标准中总监和投标人的信誉要求为“所监理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福州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不符合福建省建设厅文件闽建建〔2007〕20号文规定,建议按省厅文件更改相应条款。 答:(1)招标文件第19页第28.2.1条中,原“近五年其所监理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或近五年其所监理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福州市优质工程或被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改为“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或近五年被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的,……”。 (2)招标文件第19页第28.2.4条中,原“近三年所监理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或获得福州市优质工程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或被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先进监理单位等荣誉称号的,……”改为“近三年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或被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为先进监理单位等荣誉称号的,……”。 8. 问: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指“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或城市大桥工程的施工监理。”本项目有主干道有支路,可否结合本项目的工程造价设置一个比较合理的“类似工程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9. 问:招标文件P17第25.3(4)与P22说明(5)的要求有矛盾,请明确以何为准。此外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备案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监理项目评定书等)是否指“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备案表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监理项目评定书等)? 答:按“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备案表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监理项目评定书等)。 10. 问:招标文件P22说明(7)投标人…时间以竣(交)工合格时间确定…时间为准。”请问时间是否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或竣(交)工合格时间为准? 答:是。 11. 问:招标文件P4第 答:招标文件P4第 12. 问:招标文件P34第四条“1、工程范围:设计图纸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中“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具体为哪些?请予以明确。若不能明确的则建议删除,或改为“合同双方同意增加的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13. 问:招标文件P37“第二十六条”条款不符合国家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能否按国家规定执行更改相关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14. 问:招标文件P26第33.4条款、33.6条款和P37第三十九条条款中,若因监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对监理人给予扣除监理费的处罚,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不计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若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能否按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标准范本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15. 问:招标文件P7 项号15条款、P24第31条款和P37第三十九条第2(4)条款中,要求投标人支付履约担保,而第37页第三十九条“2、监理费用支付”中委托人并未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履约保证金与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能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明确支付与履约担保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或取消监理人支付履约担保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1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09年6月4日下午3时30分; 开标时间改为2009年6月4日下午3时30分。
招 标 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