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锟斤拷山锟斤拷苑锟斤拷锟斤拷锟节撅拷锟解房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5#楼锟斤拷11#楼锟斤拷锟教筹拷锟斤拷锟阶讹拷园锟较诧拷锟斤拷锟教o拷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危锟"的问题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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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价咨(2009)001号
东山新苑(二期经租房)二区5#楼~11#楼及商场、幼儿园上部工程(第三标段)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各投标单位: 现就东山新苑(二期经租房)二区5#楼~11#楼及商场、幼儿园上部工程(第三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MJ2009243号)的有关问题澄清解答如下: 1、工程控制价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榕财投评[2009]202号)为准,即控制价总额为人民币86899775元。控制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汇总金额如下表:
2、招标文件第49页第18点,原“列出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改为“列出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主要措施细项的金额”。 3、招标文件第71页第5条, 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 4、招标文件第72页第14.6条, 原“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具备有效的壹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改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招标文件第89页第九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 5、投标人中标后,工程竣工结算时,规费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6、招标文件P43(二)投标报价要求增加一点: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中二次装饰相关项目降低率不高于招标工程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的10%(不含10%)。
招 标 人:福州市住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九 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