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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疑 纪 要 榕JZ招字[2008]第034号-1 各有关单位: 由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连江可门港供水工程—罗仑至文山引水工程(浦口保福寺至文山)C、D段项目,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如下: 问题1:合同和验收报告体现不出工程量 答:《招标文件》P2第3.1(8)款、P71第14.10款、P85附件10、P88第 问题2:招标文件P88,第 答: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需要,按格式要求自行填报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问题3:连江可门港供水工程—罗仑至文山引水工程(浦口保福寺至文山)C、D段中的主要材料“砂”的价格为每立方米35.1元,价格偏低了许多,现实际的市场价格为每立方米50元左右。 答:本招标项目预算书中的“砂”材料价格是按《福建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连江县2008年6月份材料信息价格,此地材价不予调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连江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