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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上街片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3300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一)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金额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5 %;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2、(三)参考品牌修改如下: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1: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 问题2:2.招标文件合同:依据闽建〔2024〕9 号文,人工费应参与调差,请按文件规定调整。 答:人工费价差按照闽建〔2024〕9 号文规定调整,即:“(一)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二)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三)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招标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