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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海上福州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大楼(工程总承包) 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824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00102100824001《闽江学院海上福州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大楼(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其相关材料是否仅需盖实体印章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即按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构件厂商情况》的说明执行。 2、问:招标文件中《相关负责人配置和BIM技术人员配置表》已在商务文件中,是否资格文件中无需重复提交? 答:资格文件所需附的证明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问:投标函中③后的空格是填“其中暂定金额7851875元”吗?请明确。 答:因电子招标文件固化原因,投标函格式第1条中③后、“工期”前空格无需填写,或直接填“/”即可。 4、问:招标文件中P151,17.1.2固定价格风险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对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包人要求等招标文件及工程定义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内容提出异议,中标后不调整”。问: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招标阶段提供图纸是扩初图,标后要做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预算。现阶段无法对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提出异议,此条款不合理,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是工程总承包招标。 5、问:P149,16.1价格调整约定“仅考虑本合同约定的钢筋(不含装配式混凝土构件中的钢筋)、商品混凝土(不含装配式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水泥(不含商品混凝土中的散装水泥)、预制管桩、电线电缆价格的调整,除此之外的材料一律不给予调整。”,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主要材料和设备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本项目考虑的主材少,比例低于70%,建议将钢筋修改为钢材,并增加铝合金型材、玻璃主材。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问:P162,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约定“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违背了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规定,且不符合市场习惯,建议修改为参照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 7、问:招标文件65页,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部分为:“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3000平方米,且造价不低于1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该部分并未要求装配式。业绩企业要求e中“①类似工程业绩中应包含有混凝土装配式建筑,否则其业绩不计。”且要求在福建三库或全国四库一平台的竣工验收信息中体现“装配式”并提供施工阶段装配式认定报告。 根据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第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一):“符合第二、三条规定的招标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明显突破该规定,为部分企业量身定做,且招标文件本身存在严重的前后矛盾,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需要提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业绩。 答:本招标项目含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
二、补充、修改部分 1、本项目开标地点、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的提交地点均修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本项目开标室),联系电话:0591—22063699”。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三、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江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