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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2号线南门兜站便民补短板及 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福州地铁2号线南门兜站便民补短板及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700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澄清部分 1、本项目要求配备8人,为减轻监理企业人员备案压力,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已减少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建议参照以上文件删减监理员2人,安全专监、造价工程师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此外,总监中标到位,为何还要配备总监理代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答:《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满足招标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中8(2)“…还须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请确认,投标时是否只需附上总监的社保证明材料?因为本项目投标时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理组人员名单。 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第8点要求为“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前将如下文件提交招标人核查”,投标阶段投标人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只需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其他监理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到位。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提交招标人核查。
4、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2.1.2.1(2)2)“g.审查工程结算,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决算”,此处的“决算”应为“结算”,决算属财务审核范畴,非监理人监理范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198.3731万元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施工阶段监理不包括保修阶段的监理,建议删除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2.1.2.1(3)保修阶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而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 “5.3预付款:无”,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能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1履约担保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因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一)“…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并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1“闽建建[2013]35号文”已废止,建议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及其补充通知闽建建[2018]37号文执行。 答:招标文件第4章专用合同条款9.2.1点中,“《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35号)”替换为“《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和《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
9、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10(五)4.1.1(8)“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兼职的,委托人有权责令监理人进行整改…”,按闽建建【2018】37号文件注:“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总监兼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10(六)5.3.1(2)3)①“施工阶段: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时,延长时间在6个月内的,监理费用不予调整;延长时间超过6个月的,仅对超过6个月以外部分的监理费进行调整…”,建议要求修改为“施工阶段: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时,延长时间在1个月内的,监理费用不予调整;延长时间超过1个月的,仅对超过6个月以外部分的监理费进行调整…”或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因为监理人每月都得发工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10(八)中6.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10(九)中6.2.5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请确认投标时仪器设备填报是否按第3章评标程序中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10分)的评分标准来填写? 答:投标阶段,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分项评分中,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程序中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10分)的评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5章委托人要求中“拟投入的仪器设备配置表”的要求提供仪器设备。
14、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监理人员服务费明细表》不需要附人员的岗位证件吧? 答:投标阶段投标人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只需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其他监理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到位。
15、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人及总监的业绩,建议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资料《业绩情况自查表》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答:投标人无须提供《业绩情况自查表》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6、招标文件的内容不能复制,请重新发放一份。 答:招标文件内容以上传电子平台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补充、修改部分 1、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2点“2、在榕企业应按照榕建筑[2016]24号文在工程项目中标后60日内,向市建委建筑业处报送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内容。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