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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和公共配套 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700096003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820102700096003《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招标公告第7条,“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问:鉴于新冠肺炎影响,建议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无须到场验证登记,由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技术文件及展示图即可。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2、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书面投标文件提交内容:技术文件(包含计算机文件(光盘2份)、展示图、《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一套正本,九套副本))”。 问:计算机文件内容是否为《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相应内容的电子文件? 答:是。 3、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35.1.25条,新增“弱电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与设计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问: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是否满足本条款与设计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建筑电气设计专业是否满足本条款技术职称的相应专业要求? 答:(1)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满足本条款与设计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2)建筑电气设计专业满足本条款技术职称的相应专业要求。 4、问: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加1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 问:招标文件未规定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具体指标,请明确。 答:“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7项内容。 5、问:招标文件第64页工程设计文件交付时间,“(1)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阶段: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20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性总体规划方案。(3)方案设计阶段:设计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配合发包人使方案图优化设计通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4)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30日历日内且在2021年7月15日前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初步设计和概算等)。” 问:方案审批时间不可控,将初步设计阶段日期定在2021年7月15日前不合理,建议修改为:(4)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30日历日内设计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初步设计和概算等)。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6、问:缺用地规划条件图,请提供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限高等用地条件。 答:建筑限高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建筑高度建议不超过T2航站楼指廊高度(24m)。暂无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指标,由投标人规划设计。 7、问:请提供用地高程,周边道路、周边用地的高程(黄海高程)。 答:本招标项目的《现状地形图》已上传至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答疑纪要附件处,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8、问:请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共设施配套工程)》已上传至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答疑纪要附件处,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9、问:请提供市政管网规划图。 答:本招标项目的《给排水管线总平面布置图》已上传至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答疑纪要附件处,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0、问:请提供建设项目机场员工培训中心与机场运控中心更为详细的任务书及相应的功能面积需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11、问:招标文件第167页附图中,南工作区范围图一和图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图一为准。 12、问:招标文件第168页“南工作区规划的内容:工作区园区配套道路工程、员工培训中心、运控中心(数据中心 ITC)、海关业务用房、公安业务用房、边检业务用房、航空食品用房以及其它商业办公用房。” 问:其中其他商业办公用房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未在标书中体现,请提供相关建设需求。除员工培训中心与运控中心为一栋单体建筑外,海关业务用房、公安业务用房、边检业务用房、航空食品用房以及其它商业办公用房是否均为独立单体建筑? 答:(1)其它商业办公用房为概念性规划内容,功能为工作区园区配套商业办公用房。(2)除员工培训中心与运控中心为一栋单体建筑外,其余均为独立单体建筑。 13、问:招标文件第170页“航空食品用房建设规模为20000 ㎡(在现有航空食品用房处扩建)”; 问:航空食品用房是在245亩南工作区规划范围内,还是在南工作区西侧航空配餐用地(二)内进行扩建? 答:航空食品用房在南工作区南侧航空配餐用地(二)内进行扩建。 14、问:招标文件第176页“地下室人防规划应统筹考虑全场人防建设面积”; 问:该“全场人防面积”是否指“南工作区内所有建筑(含员工培训中心,运控中心,海关业务用房,公安业务用房,边检用房,航空食品用房以及其他商业办公用房)的人防面积”。 答:本招标项目全场人防面积仅指南工作区内所有建筑(含员工培训中心,运控中心,海关业务用房,公安业务用房,边检用房,航空食品用房以及其他商业办公用房)的人防面积。中标后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要统筹机场红线范围内人防面积,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15、问:是否需要划分员工培训及运控中心、海关用房、边检业务用房、航空食品用房以及其它商业办公用房各自的用地红线? 答:需要。 16、问:本项目数据中心ITC等级属于A、B、C哪个等级? 答:A级。 17、问:本项目数据中心ITC按多少数据机柜设置? 答:投标人根据设计任务书等资料进行方案设计。 18、问:招标公告中有提到“道路、停车场用地占小区用地的30%左右”请明确小区用地范围及是否可以在地下停车场? 答:道路、停车场用地占小区用地的30%左右不含地下停车库。 19、问:请明确本次项目的用地范围及面积:是可研报告中的黄色范围线,还是紫色范围线以及红色范围线; 答:本招标项目的概念性规划以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的图1为准,即可研报告中二期工程机场工作区位置示意图;设计内容以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中的图2为准,即可研报告中南工作区位置示意图。 20、问:请明确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等指标? 答:建筑限高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建筑高度建议不超过T2航站楼指廊高度(24m)。暂无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指标,由投标人规划设计。 21、问:招标文件第170页提到“航空食品用房建设规模为 20000 ㎡(在现有航空食品用房处扩建)”那么请问是结合现有配餐楼扩建,还是在配餐楼东侧用地内新增扩建,若结合配餐楼扩建,请提供现状配餐楼图纸? 答:在现有配餐楼右侧用地内新增扩建,本期只规划航空食品用房用地,由投标人规划设计。 二、补充、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表1投标人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注(3)中的原“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修改为:“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附件)。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土工试验室应取得CMA认证,未取得CMA认证的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揽的工程勘察业务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提供试验成果。2018年10月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20条款原“根据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及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 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 至2021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修改为:“①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②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3、招标文件《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增加两项,具体增加内容详见下表:
三、友情提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31规定,未领取本项目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封面的投标人,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单位领取。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