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福苑项目(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
鲁能福苑项目(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54002 ),有关招标人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请代理提供计价XML格式文件以及计价版软件成果文件,以便做投标版报价。
答:本项目仅需投标人提供PDF格式的报价文件,无须投标人提供XML格式报价文件。
2、招标文件第18页 中3.6.4条: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提到“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上,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等等。目前模拟清单计价软件暂无法导出XML文件。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中“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第1款。
3、招标文件P790,商务文件一、投标函“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如有)、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指的是什么,③是笔误吗?
答:投标函修改详见附件1。
4、在合同专用条款种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条款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无上限,建议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总价的10%”
答: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签约合同金额的10%。
5、鲁能福苑项目合同意见 一、合同协议书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应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金额应明确; 3、明确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价,且建安费税率为9%,设计费税率为6%,若国家出台新税收政策则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金按新政策执行; 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1、条款13.1工程质量要求:应明确是单体工程创优还是群体工程创优;
答:①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的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②合同协议书招标时为固定格式,具体补充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附件27.部分合同条款表格;
③合同协议书招标时为固定格式,具体补充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附件27.部分合同条款表格;
④创优为单体工程创优。
6、本项目业主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招标文件附件只有一个红线图,但是招标公告里面未明确设计范围是否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等,请招标代理明确涉及范围
答: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此处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只需在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附一次即可,无需在资格文件再次重复提交?
答: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应答内容应放在“资格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工程业绩和资信等相关应答内容可以放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中,也可以放在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均应给予认可。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工程业绩、资信这两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了,在资格文件中是否无需再重复提交?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中“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第7款。
9、评标办法第11项,1.企业资质资格(2分)中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年设计生产能力11万m3以上且为投标人自有或控股的,得1分。请问:若为投标人自有或控股的,是否提供工商局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即可?
答:投标人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等证明材料。其余详见本次答疑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10、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本章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承诺等,是否指中标后由中标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核,在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仅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全响应承诺,相关资料待中标后提供发包人审核。承诺格式详见附件1。
1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人审核即可。
12、评标办法第11项,3.项目管理机构(2分),2.配备BIM技术人员配备的设计负责人及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其下设机构)颁发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的得1分。此处BIM人员要求为三级有失公平,建议调整为二级及以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本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年设计生产能力11万m3以上且为投标人自有或控股的,得1分。此处构件厂商的年设计生产能力11万m3以上,是否有违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是否缺失公平的竞争性?建议修改为年设计生产能力5万m3及以上。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14、投标函附录中序号7、8、9、10、11、12约定的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请代理单位对约定的内容予以明确,以便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
答:投标函附录修改详见附件2。
15、要求代理提供计价版成果软件,以便做投标报价。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中“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第1款。
16、招标文件P18第 3.6.4条要求“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目前模拟清单计价软件暂无法导出XML文件,是否可以提供无内容的XML文件。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中“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第1款。
17、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年设计生产能力11万m3以上且为投标人自有或控股或合作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程)。 质疑:此条违背了(榕建筑【2020】35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关于预制构件供应商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人明确自有或合作的构件厂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以及与构件厂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预制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允许一家构件生产厂商与多家施工企业合作参与投标。”且被邀请的6家投标单位中,仅3家符合,有量身定做之嫌。 建议改为:承担本项目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构件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的,得1分。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18、配备BIM技术人员持有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数量不少于8个(含8个)的得1分。 质疑:此要求仅有少数几家企业满足要求,有量身定做之嫌,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提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 BIM技能等级考试一级(BIM 建模师证书)及以上级别证书的人员,数量 10人(含10人)以上得1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投标人须结合自身情况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优惠报价。 问: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下浮率是否需统一?
答: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下浮率无须统一。
20、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5.1条,设计费结算方式:根据投标人设计费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按实结算,计算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问:招标文件未见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的具体计算公式及取费系数,建议明确。
答: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40898.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35.9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074.71万元,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 ,附加调整系数: / 。
设计费计算办法: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执行。设计费计算公式:1074.71×1.0×1.15=1235.92万元。
21、设计范围中室外总体是否不含室外景观设计部分?
答:设计范围中室外总体不含室外景观设计部分。
22、设计范围中列出“BIM设计(地下室及总图)”,是否指地下室及总图部分须进行BIM设计?设计范围中提出“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是否要求配合施工提供BIM模型或对BIM设计成果另有要求?
答:BIM包含地下室、总图及上部装配式建筑楼栋。BIM的相关要求详第六章第七点“关于BIM方面的要求”内容。
23、设计范围中电气工程是否不含高低压配电部分?(福州市一般均由当地供电部门负责设计)
答:设计范围中电气工程含高低压配电。
24、承包人的设计义务中规定“各设计阶段需配备1个设计人员驻场”,是否指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后再派驻设计人员驻场?
答:设计人员驻场阶段及驻场派遣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派驻,不局限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派驻。
25、关于设计费的疑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规定,设计费由招标人填报,数值是不予变动的。设计费不参与下浮,不管是投标单位的报价计算公式还是基准价计算公式,还是抽K值后分值计算公式中设计费的数字都是不能变动的,各家单位设计费的数字是统一的。 而在此招标文件前附表3.2.4中规定“投标人须结合自身情况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进行优惠报价。”对设计费也要进行优惠下浮,如果设计费也进行下浮,那各家的投标报价中设计费的数字肯定不一致。以此导致报价及基准价,报价分值的计算如何计算,明显违反招标文件范本中设计费不下浮的规定,而在此前所有工程总承包招标中都没有让投标单位对设计费进行优惠报价过,请代理予以说明与更正。
答:本项目各投标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1-(投标总价价-暂定金额-各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最高限价(即 12359200元)]。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4款。
26、招标文件P791页的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内容都是空着的,按照招标文件范本要求“: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请招标代理按照招标文件将相关内容要求予以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中“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第14款。
2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工程业绩、资信、构件厂商资料等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在商务文件中是否无需再重复提交?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中“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第7款。
28、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合同价格与支付中第17.1.1合同价格形式第1条中第①工程量承包人应依据施工图及本合同中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所有以建筑面积计量的清单 ,重计量建筑面积按规划许可证上对应的建筑面积计算,当竣工备案证上载明的面积较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超过3%时,按超过3%部分的面积对以建筑面积为工程量计价的项目进行调差;当竣工 备案证上载明的面积较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未超过3%时,按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进行结算。 疑问:请问本次重计量的建筑面积计算办法是否可更正为:按现行有关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9、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价格调整中第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第(1)点施工期间建设主管部门发布人工费指数或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按双方重计量后的人工费总额( 按“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表”中的人工费总额)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其文件规定的调整 系数进行调整,人工费基期系数为1.1293,价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参与下浮。例 :若施工期政府颁布福州市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指数为1.2,则人工费调差金额=重计量后相应的可调 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不含税人工费总额÷1.1293×(1.2-1.1293)*(1+增值税税率)。 疑问:模拟清单只有清单项没有定额子目,不能体现“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中的人工费总额,请问遇到人工费指数调整如何计算? 建议:模拟清单控制价应提供定额子目及人工费汇总
答:定额子目及人工费汇总,中标后提供给中标人。
30、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价格调整中第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中的第1)钢筋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 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疑问:模拟清单只有清单没有定额子目,不能体现“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中钢筋材料等用量,请问如何计算材料差价? 建议:模拟清单控制价应提供定额子目及材料汇总,材料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 不计取其他费用,也不参与下浮。
答:定额子目及人工费汇总,中标后提供给中标人。差价计取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价格调整中第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第(2)中的第2)商品混凝土、砌块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 不计取其他费用。 建议:可否按20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更正为商品混凝土、砌块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 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 不计取其他费用,也不参与下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合同价格与支付中第17.1.1合同价格形式第1点双方根据确认的重计量造价以补充协议形式签署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合同,调整合同价款并作为过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依据,承包人提交的重计量报审金额不得高估冒算,最终审定后的重计量审减 额在审定额5%之内(含5%),委托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审减额超过审定额5%以外的部分按( 承包人重计量报送金额–最终审定金额*105%)*5%,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项时扣除。 建议:双方根据确认的重计量造价以补充协议形式签署图纸范围内固定总价合同,调整合同价款并作为过 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依据,承包人提交的重计量报审金额不得高估冒算,最终审定后的重计量审减 额在审定额10%之内(含10%),委托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审减额超过审定额10%以外的部分按( 承包人重计量报送金额–最终审定金额*110%)*1%,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项时扣除(争议造价除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合同价格与支付中第17.1.1合同价格形式第2点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开展重计量核对,重计量资料提交后90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初审并签字,初审结 束后60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复审并签字。上述节点按照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合同签 约价的0.01%收取违约金,同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完成重计量确认工作。 建议: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开展重计量核对,重计量资料提交后90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初审并签字,初审结束后60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复审并签字。上述节点如因承包人造成的延误按照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合同签约价的0.001%收取违约金,同时停止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完成重计量确认工作;(争议除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4、评标办法第11项,3.项目管理机构(2 分),2.配备BIM技术人员持有由中国国图学会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数量不少于8个(含8个)的得1分 。请明确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是二级还是三级?
答:三级。
35、招标文件第75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详见附件27,招标资料未提供附件27,请贵公司提供附件27? 2、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材料设备品牌表及甲指乙供材料的混凝土品牌在平潭地区,不利于项目就近原则。建议采用附件的混凝土品牌,如:采用恒信、中建商砼、宏昌、吉成、鸿升。 3、鲁能福苑项目【最高限价】中土石方工程第5-6项清单描述不清楚,请详细描述清单特征?混凝土构件拆除、钢筋混凝土拆除是指哪些部位,哪些构件,混凝土标号多少、混凝土拆除方式如何?清单模拟量28000立方,量很大,目前现场是否已经存在?控制价为95元/m3、135/m3非常低,不切合市场行情,建议调整?
答:①附件27已提供,详见招标文件;
②商品混凝土参考品牌为:三吉、恒信、三强、中建、闽宏;
③混凝土构件、钢筋混凝土拆除部位、构件类型、混凝土标号、混凝土拆除方式综合考虑;目前现场暂未确定是否存在拆除内容,模拟量为暂估数量,价格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36、投标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部分投标人需同时填报金额和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但投标商务文件中无对应填报下浮率的位置,另外投标函中序号③之后的下划线是否可只填 "/"。 2、合同协议书中质量标准为确保取得“榕城杯”,力争“闽江杯”与招标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质量标准为合格相矛盾,以哪个质量标准为准。
答:①投标函修改详见附件1;
②质量标准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7、预付款支付:支付合同签约价(扣除暂定金)的10%(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要专款专用;按建设部建办【2005】8号文件和福建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建【2004】38号文、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榕建价【2017】 4号以及现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或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时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而且不应在进度款中扣回。
答: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确如下: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金额同比例支付(当进度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累计超过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再另行支付当期同比例安全文明施工费。
38、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2.2.4业绩评分标准中“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为同一个业绩
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为同一个业绩”这一要求及其极不合理,依照现行的“工程总承包范本”设置在建或竣工两种对工程总承包的业绩要求,完全满足对施工企业的业绩经验要求,再设置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可为同一项业绩,有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根据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文,
招标文件编制
(一)招标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得将企业所有制形式、注册地、注册资本金、成立年限、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业绩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或加分条件,不得提出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要求。招标文件和合同应当约定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条款。
请招标人按照福建省工程总承包招标范本合理的设置招标文件,请勿以“擦边球”的方式限制潜在投标人,删除“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为同一个业绩”此项条款。
答:删除“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为同一个业绩”此项条款。
38、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表办法前附表第11项: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年设计生产能力11万m3以上且为投标人自有或控股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官方网站公开的文件只有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福建建泰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省城投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满足此项加分;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表办法前附表第10项业绩评分标准(4分)只有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足。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建议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39、本项目 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请问最终如何确认中标候选人的?
答: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综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涂料I型,重计量时按照招标人集团公司战采价5.15kg/元修改,特此澄清。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项目管理机构”第1点要求的“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修改详见本次答疑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4、因电子招标文件固化原因,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4.企业信用评价”要求的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应为: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4、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已按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相关内容同步修改,其余条款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回复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最新上传的电子招标文件。
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领取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的文本文件。
招标人:福州鲁能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①设计费: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如有)、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本招标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6)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
6.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
7.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我方及主体工程分包单位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8.1我司承诺:鲁能福苑项目(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采用装配式建造,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造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单体建筑装配率严格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及福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要求执行,且建筑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否则我司投标将被否决。后期如发布新的政策要求,按新的政策文件执行。
8.2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所有条款,若我司中标,我司将相关资料待提供发包人审核。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附件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第五项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2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第五项 |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
|
3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第五项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4 |
设计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第三项 |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还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规定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 |
|
5 |
勘察质量标准 |
/ |
/ |
|
6 |
施工质量标准 |
合同协议书第三项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政府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在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规定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预制构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住宅项目集中交房期户均质量缺陷条数控制在1.0条以内,中国绿发投资集团(鲁能集团)工程管理巡检综合得分不得低于90分,其中:实测实量得分不低于96分,安全、文明得分不低于90分,交付风险得分不低于90分;安全生产标准化查评得分(安监飞检)不低于80分。确保取得“榕城杯”,力争“闽江杯”。 |
|
7 |
缺陷责任期 |
19.1 |
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 |
|
8 |
分包 |
4.3 |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同意分包的,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项目团队等资料应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确认该分包单位。 |
|
9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 |
签约合同价的10% |
|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 |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 |
|
11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17.3 |
签发付款凭证后日7内 |
|
12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7.4 |
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 |
|
… |
…… |
…… |
…… |
|
附件3.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完整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料,且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2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营业执照 |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和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类似工程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款和1.4.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
…… |
3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3.2.3、3.2.4条款和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3.2.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3.4.2、4.1.5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主体工程分包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偏离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文件编制与加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2、4.1.3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文件的解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3.2.6条款中实质性内容的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4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1分
承包人建议书: 5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5 分
工程业绩:4分
资信:15分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
5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最高投标限价-暂定金额-设计费)×(1-K)+暂定金额+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3%~5%(含3%,不含5%),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工程业绩、资信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暂定金额:0元,
设计费:12359200元。 |
6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7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2分) |
投标报价评分 |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
其中:
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3;当ai>A时,Q=6。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
|
2.2.4(2)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5分) |
评审子项目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
1.图纸 |
投标人提供设计图纸的,得60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 纸的深度,由评委进行评议并 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1(满分100分) |
D1=0.2 |
|
2.工程 详细说明 |
投标人对项目总体设计和总承 包进行分析和说明得60分,对 项目总体设计和总承包的理解 思路,思路理解清晰,具有先 进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 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2(满分100分) |
D2=0.2 |
|
3.进度 计划及 质量保证 |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度控 制计划和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 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的得60 分,进度控制计划、质量保证 措施细致、得当且更符合项目 实际情况的,由评委进行评议 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3(满分100分) |
D3=0.2 |
|
4.整体 方案 |
投标人提供项目概况(包含区 位分析、上位分析、服务范围 、现状场地分析)、项目实施 的合理性、施工可操作性、环 境保护性进行分析,的得60分 ,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方案与总 体布置与环境融合的程度分别 评分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 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C4(满分100分) |
D4=0.2 |
|
5.BIM 咨询服务 |
投标人提供的BIM咨询方案, 重点考量BIM建模图方案(提供3D图纸的平面截图)的可行性、合理 性,基本符合,得60分;根据 投标人提供咨询方案合理性由 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 间进行评分。 |
C5(满分100分) |
D5=0.2 |
8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5分) |
评审子项名称 |
评审内容和标准 |
子项目评分(分) |
权重 |
|
1.总体概述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岗位设置等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E1(满分100分) |
F1=0.2 |
|
2.设计管理方案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管理方案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科学性、先进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
E2(满分100分) |
F2=0.2 |
|
3.施工的重点难点 |
投标人指出本招标项目主体设备施工的难点,并针对其难点提出合理对策的得60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
E3(满分100分) |
F3=0.2 |
9 |
4. 施工管理方案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施工管理方案得60分。对施工管理方案的完整性、施工部署的科学性、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行性、资源供应计划的周全性、技术组织措施的先进性等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进行评分。 |
E4(满分100分) |
F4=0.2 |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投标人提供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以及BIM团队人员实力和组成等内容,基本符合得60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
E5(满分100分) |
F5=0.2 |
|
…… |
…… |
…… |
…… |
|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0 |
2.2.4(4) |
业绩评分标准
(4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
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价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的装配式建造的住宅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包括厂房、构筑物且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委托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第2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 单项合同价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的装配式建造的住宅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实行分包的,应当提供投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分包)合同。
a.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b.施工承包(分包)合同(如有)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和分包的施工单位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c.“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及施工许可证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包括厂房、构筑物且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委托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施工许可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许可证编号)。查询不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
|
|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1万㎡装配式建造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1分。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d.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其他要求: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以外,还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包括厂房、构筑物且仅限于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委托内容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内容。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
|
3.获奖业绩(0分) |
1.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以承建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的 / 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包括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省级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包括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4)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
|
2.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以第一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 / 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得0.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4)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
11 |
2.2.4(5) |
资信评分标准
(15分) |
1.企业资质资格(2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年设计生产能力11万m3以上且投标人参股的,得0.5分;为投标人自有或控股 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
2.设计施工一体化(1分) |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1分;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作为分包单位的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施且同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得0.5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 |
3.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配置的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0.2分。其中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每个增加0.2分,本项最高得1分 。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 持有由中国国图学会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数量不少于8个(含8个)的得1分。(适用于要求提供建筑信息模型的招标项目)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
|
4.企业信用评价(10分) |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勘察设计单位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
建筑工程类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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