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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馆新馆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15001 致各投标人: 福州科技馆新馆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项目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做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答疑内容: 1、资格文件中:十三、其他资料,内容较多,PDF版本招标文件复制内容格式有问题,能否提供word版本的招标文件? 答: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Word格式。 2、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中“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但内容为空,请招标人提供填写完整的投标函附录。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3、商务文件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写单位“元”无法输入,请招标人确认。工期只能填数值,关键节点工期无法输入,是否需要另外提供关键节点工期承诺? 答:若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写单位“元”无法输入,投标人可以只填写金额,单位默认为“元”;投标函中无需填关键节点工期。 4、招标文件中“设计费: 509.66 万元。计算方式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 》(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1-2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50%)。合同签订时设计费暂按 509.66 万元,最终结算时,按有权部门或机构审核的工程预算造价为设计收费基价,按上述方法计算设计费。”,本项目为施工EPC,所有的子项均应完成初步设计, 以上图中设计计费方法也明确,施工图阶段占比50%,如未完成的室内精装设计及室外绿化景观设计由哪方来完成,费用如何计。如让中标方来完成方案设计,是否有违反本次招标的原则和要求? 答: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只包含施工图设计。 5、招标文件中的设计范围“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夜景照明(含光谱墙)、绿化景观、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挡墙)、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变配电房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以上设计的范围,其中,科技馆单体的室内精装的初步设计图,标识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图,抗震支架初步设计图,室外绿化景观初步设计图,在已完成的目录设计图纸中未体现,如室内精装设计前期没有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图纸(标书中还含球幕影院,标书中明确要精装),后期方案及初步设计由哪一方来设计,概算造价如何确定,室外绿化景观,标识系统工程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答: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只包含施工图设计。 6、第三章评标办法的企业资质资格中第2点:“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 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57号),得0.5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同时满足注册地在福州且满足(闽建办筑函〔2020〕16号)、(榕建筑〔2020〕157号)、(建办科函【2017】771 )、(建办标函〔2020〕470号)等条件的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全国范围内仅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博那德钢结构生产基地、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博那德和金强(福建)有多重关系,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且不属于项目实施所需条件,属于量体裁衣条款,违反招标法,建议取消。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2点。 7、本项目是否属于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本项目是否有暂定金? 答:否。 9、招标文件P5页投标文件的递交,指明“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那么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去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因本项目是电子标,电子标上无正副之分,建议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41.10.9项目内容?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10.9条款。 11、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请代理提供投标函附录,至少序号7、8、11这三项内容,因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说明?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的类似业绩,请有施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验的企业,就没有进行公共建筑的施工能力了吗?本项目特意设置为公共建筑要求,是否有特意为个别企业提分的倾向?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1点。 13、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是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而评标办法加分项是要求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十八、构件厂商情况表备注又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请问代理明确是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还是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还是两者都可以? 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文件“十八、构件厂商情况表”中的“说明”修改为: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4、评标办法第11项,1、企业资质资格(2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请此处的第一批(建办科函【2017】771)与第二批(建办标函〔2020〕470号),是否指只要在任一一个批文里的单位即可?是第一批或第二批均可吗?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2点。 15、评标办法第11项,3、项目项目管理机构(1分),此处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做为BIM技术能力,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一级)已满足项目BIM设计能力要求,此处设置为二级和BIM应用设计要求,明显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倾向,请予以调整。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3点。 16、若我司承担主体工程的施工工作,设计工作进行分包,请BIM技术人员是否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均可? 答: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均可。 17、(1)资格审查文件十八、构件厂商情况表备注: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本项目是电子标,是否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2)评标办法加分项构件厂商的资料是否也只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无需加盖构件厂商的电子公章? 答:投标人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或合作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可以提供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无需加盖构件厂商的电子公章。 18、榕勘测投标软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小写,无法填入单位元字,是否只需填写小写投标报价的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元”?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3点。 19、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有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没有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请投标软件投标函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处填写,是否无需填写?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3点。 20、投标软件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③是否填写"/”或“无",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是。 21、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承诺等,是否均指中标后由中标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核,在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七)发包人其他要求”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核。 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2、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的扫描件。是否均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副本)原件扫描件?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副本)的原件扫描件。 2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此处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在资格文件中附表十或附表十一中已经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在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再附一次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相关证明材料?考虑投标软件有限容量,建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附一次即可。 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附一次即可。 2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工程业绩、资信这两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在商务文件中是否无需再重复提交? 答:工程业绩、资信这两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在商务文件中可不再重复提交。 25、设计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外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均无需提供相应的信息及证件资料,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7、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P21 投标文件编制和和加密要求中,要求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招标文件P2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4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 本项目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无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答: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无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29、招标文件P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9 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正本壹份,副本玖份;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提交;正本壹份,副本玖份; 技术文件(承包人实施方案):要求提交;正本壹份,副本玖份。 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指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本次投标时,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答:本次投标需提供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30、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6.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均未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6.4“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要求相互矛盾。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若需提供,请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晨曦软件版控制价等资料。且模拟清单计价软件暂时无法导出XML软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只能提供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文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28点。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在此基础上再提供1人及以上(含1人)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不符合范本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BIM技术人员,设置BIM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且目前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仅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设计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对投标人有失公允。建议删除。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3点。 32、“企业资质资格: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 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 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 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 57号),得0、5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 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 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 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 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 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 办标函〔2020〕470号) 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经查符合该加分指标的构件厂商为数不多,是否存在排斥其他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是否删除该加分条款?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2点。 33、“配备BIM技术人员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 BIM 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0、5 分;在此基础上再提供1人及以上(含1 人)的BI 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 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要求颇高,省内拥有该证书的企业家数不多,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删除该加分条款?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3点。 34、省内拥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企业家数甚少,建议修改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1点。 35、麻烦提供一下预算软件版。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28点。 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内容: 1、评标前附表2.2.4(4)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修改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中的:“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57号),得0.5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修改为“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57号),或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3、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资信评分标准3.项目管理机构中的“2.配备BIM技术人员 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 BIM 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再提供1人及以上(含1 人)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修改为“2.配备BIM技术人员 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具备全国BIM 技能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BIM 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全国BIM 技能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BIM 高级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BIM 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 4、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的2.5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中的:“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不提供”修改为:“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另行协商”。 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变更为“3个”。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相关内容的作相应更改。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经招标人查实后,招标人即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即直接依次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无中标候选人可确定为中标人时,方可重新招标。 6、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0年 月 日9时45分。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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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馆新馆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补充通知(第二次) 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15001 致各投标人: 福州科技馆新馆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项目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做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补充、澄清、修改说明内容 1、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0年 11 月 11 日9时45分。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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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馆新馆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补充通知(第三次) 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215001 致各投标人: 福州科技馆新馆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项目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及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做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答疑内容: 1、资格文件中:十三、其他资料,内容较多,PDF版本招标文件复制内容格式有问题,能否提供word版本的招标文件? 答: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Word格式。 2、商务文件投标函附录中“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但内容为空,请招标人提供填写完整的投标函附录。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3、商务文件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写单位“元”无法输入,请招标人确认。工期只能填数值,关键节点工期无法输入,是否需要另外提供关键节点工期承诺? 答:若投标总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写单位“元”无法输入,投标人可以只填写金额,单位默认为“元”;投标函中无需填关键节点工期。 4、招标文件中“设计费: 509.66 万元。计算方式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 》(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1-2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50%)。合同签订时设计费暂按 509.66 万元,最终结算时,按有权部门或机构审核的工程预算造价为设计收费基价,按上述方法计算设计费。”,本项目为施工EPC,所有的子项均应完成初步设计, 以上图中设计计费方法也明确,施工图阶段占比50%,如未完成的室内精装设计及室外绿化景观设计由哪方来完成,费用如何计。如让中标方来完成方案设计,是否有违反本次招标的原则和要求? 答: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只包含施工图设计。 5、招标文件中的设计范围“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夜景照明(含光谱墙)、绿化景观、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挡墙)、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变配电房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以上设计的范围,其中,科技馆单体的室内精装的初步设计图,标识系统工程初步设计图,抗震支架初步设计图,室外绿化景观初步设计图,在已完成的目录设计图纸中未体现,如室内精装设计前期没有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图纸(标书中还含球幕影院,标书中明确要精装),后期方案及初步设计由哪一方来设计,概算造价如何确定,室外绿化景观,标识系统工程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答:本次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只包含施工图设计。 6、第三章评标办法的企业资质资格中第2点:“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 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57号),得0.5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同时满足注册地在福州且满足(闽建办筑函〔2020〕16号)、(榕建筑〔2020〕157号)、(建办科函【2017】771 )、(建办标函〔2020〕470号)等条件的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全国范围内仅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博那德钢结构生产基地、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博那德和金强(福建)有多重关系,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且不属于项目实施所需条件,属于量体裁衣条款,违反招标法,建议取消。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2点。 7、本项目是否属于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本项目是否有暂定金? 答:否。 9、招标文件P5页投标文件的递交,指明“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那么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去开标现场进行开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因本项目是电子标,电子标上无正副之分,建议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41.10.9项目内容?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10.9条款。 11、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请代理提供投标函附录,至少序号7、8、11这三项内容,因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说明?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的类似业绩,请有施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验的企业,就没有进行公共建筑的施工能力了吗?本项目特意设置为公共建筑要求,是否有特意为个别企业提分的倾向?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1点。 13、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前附表是要求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而评标办法加分项是要求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十八、构件厂商情况表备注又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请问代理明确是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还是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还是两者都可以? 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文件“十八、构件厂商情况表”中的“说明”修改为: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4、评标办法第11项,1、企业资质资格(2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请此处的第一批(建办科函【2017】771)与第二批(建办标函〔2020〕470号),是否指只要在任一一个批文里的单位即可?是第一批或第二批均可吗?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2点。 15、评标办法第11项,3、项目项目管理机构(1分),此处配备BIM技术人员要求,做为BIM技术能力,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一级)已满足项目BIM设计能力要求,此处设置为二级和BIM应用设计要求,明显有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倾向,请予以调整。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3点。 16、若我司承担主体工程的施工工作,设计工作进行分包,请BIM技术人员是否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均可? 答: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均可。 17、(1)资格审查文件十八、构件厂商情况表备注: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因本项目是电子标,是否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2)评标办法加分项构件厂商的资料是否也只要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无需加盖构件厂商的电子公章? 答:投标人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或合作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可以提供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无需加盖构件厂商的电子公章。 18、榕勘测投标软件投标函中投标报价的小写,无法填入单位元字,是否只需填写小写投标报价的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元”?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3点。 19、招标公告2.5工期要求有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没有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请投标软件投标函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处填写,是否无需填写?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3点。 20、投标软件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③是否填写"/”或“无",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是。 21、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承诺等,是否均指中标后由中标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核,在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供! 答: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七)发包人其他要求”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次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审核。 2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2、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的扫描件。是否均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副本)原件扫描件?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副本)的原件扫描件。 2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此处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在资格文件中附表十或附表十一中已经填写相关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需要在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再附一次评标办法中2.2.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相关证明材料?考虑投标软件有限容量,建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附一次即可。 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的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附一次即可。 2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工程业绩、资信这两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在商务文件中是否无需再重复提交? 答:工程业绩、资信这两部分加分项的相关资料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了,在商务文件中可不再重复提交。 25、设计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6、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外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均无需提供相应的信息及证件资料,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7、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以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执行。 28、招标文件P21 投标文件编制和和加密要求中,要求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招标文件P2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4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 本项目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无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答:本项目不采用“模拟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无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 29、招标文件P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9 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正本壹份,副本玖份;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提交;正本壹份,副本玖份; 技术文件(承包人实施方案):要求提交;正本壹份,副本玖份。 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指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本次投标时,投标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答:本次投标需提供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30、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6.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均未要求提交工程量清单,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6.4“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要求相互矛盾。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若需提供,请招标人提供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晨曦软件版控制价等资料。且模拟清单计价软件暂时无法导出XML软件,上传的投标文件只能提供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文件。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28点。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信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在此基础上再提供1人及以上(含1人)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不符合范本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BIM技术人员,设置BIM技能等级证书的要求。且目前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仅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设计院: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对投标人有失公允。建议删除。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3点。 32、“企业资质资格: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 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 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 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 57号),得0、5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 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 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 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 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 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 办标函〔2020〕470号) 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经查符合该加分指标的构件厂商为数不多,是否存在排斥其他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是否删除该加分条款?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2点。 33、“配备BIM技术人员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 BIM 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0、5 分;在此基础上再提供1人及以上(含1 人)的BI 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 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要求颇高,省内拥有该证书的企业家数不多,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删除该加分条款?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3点。 34、省内拥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企业家数甚少,建议修改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第1点。 35、麻烦提供一下预算软件版。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一、第28点。 二、补充、澄清、修改说明内容: 1、评标前附表2.2.4(4)业绩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修改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中的:“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57号),得0.5分;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修改为“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提供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装配式钢结构生产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0〕16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榕建筑〔2020〕157号),或被列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提供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函》(建办科函【2017】77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70号)的,得1分(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3、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资信评分标准3.项目管理机构中的“2.配备BIM技术人员 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全国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二级)和 BIM 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0.5分;在此基础上再提供1人及以上(含1 人)的BIM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修改为“2.配备BIM技术人员 提供至少5人(含5人)的具备全国BIM 技能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BIM 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全国BIM 技能等级考试二级证书或BIM 高级建模师岗位能力证书或BIM 应用设计师岗位能力证书,得1分。” 4、招标文件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的2.5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中的:“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不提供”修改为:“发包人及代建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另行协商”。 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变更为“3个”。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相关内容的作相应更改。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经招标人查实后,招标人即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即直接依次推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无中标候选人可确定为中标人时,方可重新招标。 6、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0年 11 月 11 日9时45分。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