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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369001)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问:招标文件第53页:实际用地面积13037.9平方米与CAD轮廓线不符,是否有误,请明确。 答:红线图面积以13570.10平方米为准,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红线图的最新资料。 二、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 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招标文件第2页的总建筑面积12657平方米与第53页的总建筑面积13920平方米不符,以哪个为准? 答:按照侯发改审批【2019】101号,总建筑面积以12657平方米为准。 四、招标文件第53页:“(1)总用地面积13570.10平方米(约20.35亩),实际用地面积13037.9平方米(约19.56亩)该地块目前已有闽侯县城乡规划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350121201800084号)。” 修改为:“(1)总用地面积13570.10平方米(约20.35亩),该地块目前已有闽侯县城乡规划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350121201800084号)。” 五、招标文件第53页:“(2)设计新建附属配套楼、行政业务楼1栋,附属配套楼、行政业务楼合计9800平方米,办证综合楼1700平方米,事故综合楼1700平方米,风雨连廊120平方米,门卫、大门及配套600平方米,设计新建建筑总面积13920平方米。”本条内容删除。 六、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查阅答疑纪要,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闽侯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